上海讨债公司logo

13585542345

站内公告: 上海讨债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、权威合法的讨债公司,专业为上海市企业和个人提供各类商账、赖账、死账、三角账、应收账款、借款、欠款、工程款、货款、疑难债款等追收服务

上海律政讨债公司

联系电话:13585542345

联系人:经理

联系地址:上海市皆有服务点

当前位置: 首页>要债资讯

债权质押需要告知债务人?

文章热度:48  发布时间 :2024-10-27 20:58:57

上海律政讨债公司上海讨债公司为你解答:

  债权是一种权利,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,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,对于有价值的财产权,是可以质押给他人的,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,质押权人可以行使自己的质押权。

  

  网友咨询:

  

  债权质押是否需要告知债务人?

  

  解答:

  

  答案是需要。债权质押会影响到债务人的权利,所以债权质押需告知债务人。

  image

  并不是所有债权都能质押,需要满足下列条件:

  

  1.债权须合法有效。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,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。

  

  2.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。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,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。

  

  3.可成为质押标的之债权应具有特定性。质押的债权的特定性,一是指在设定质押时,用于出质的合同债权已经发生或数额已确定。二是指用于质押的债权所表征的财产是特定性的。

  

  律师解析:

  

 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,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,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,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。

  

  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:

  

  1、质押的财物,应符合法律的规定,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。

  

  2、使用质押担保,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。

  

  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: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、数额: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;质物的名称、数量、质量、状况;质押担保的范围;质物移交的时间;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。

  

  3、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、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。

  

  4、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。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,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。

  

  5、实现质权的途径,一般是折价,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。质物折价或拍卖、变卖后,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,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。

  

  【法律依据】

  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二十五条,为担保债务的履行,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,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,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。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,债权人为质权人,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。


上海律政讨债公司-上海讨债公司解答完毕

Copyright 2024 上海律政讨债公司 版权所有 严禁复制
电话:13585542345  联系地址:上海市皆有服务点